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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第一中学校2015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2)

2015-07-15来源:本站采编

《报名表》和自荐书(主要反映报考者的工作或学习简历、主要业绩、获奖情况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和教育科研论文的复印件。(所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专业考试、讲课(说课)及面试

(一)专业考评时间

2015年7月21日上午9:00-10:30进行专业知识笔试。

(二)讲课及面试

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讲课(说课)和面试。如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名额未达3:1比例,该岗位所有笔试人员全部参加讲课(说课)和面试。讲课(说课)和面试时间定于2015年7月21日下午进行,14:30抽签选题,经一定时间准备后按抽签顺序讲课。讲课(说课)、面试和交谈交叉进行。面试着重了解考察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情况、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对其应聘的资格条件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

(三)考评计分

笔试40分、讲课(说课)40分、面试20分,合计满分100分。

六、体检和政审

考核通过人员须参加体检,按考评合计得分从高分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15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5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者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政审考核。

七、递补

未通过考核和体检或因考生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空额,可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体检对象。如递补考生达不到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能力水平的(总分不低于70分),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公示以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通过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我校在招聘工作中,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

十、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专业考试、讲课(说课)、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等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本公告由宜宾市第一中学校负责解释。

十二、咨询电话:0831-8358682 曾老师

附件:1.宜宾市第一中学校2015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

2.宜宾市第一中学校2015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

宜宾市第一中学校

2015年7月10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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