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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绵阳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接收统筹安置退役士兵考试考核择优安置的公告(1)

2015-08-06来源:本站采编

为做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接收统筹安置退役士兵工作,根据《绵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接收统筹安置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实施细则》(绵人社办[2014]139号)规定,2015年绵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接收统筹安置退役士兵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安置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市民政局网站http://mymz.my.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发布)。

一、 接收安置单位及名额

市委统战部1人、市委群工局1人、市教体局1人、市国土局1人、市质监局1人、市妇联1人。

二、考试考核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当年凭四川省军安办审核并统一制发的接收安置通知书,在绵阳城区所在辖区安置部门报到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本人志愿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安置的退役士兵可以报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

2.自愿到国有企业安置的。

3.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报到的。

三、考试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7日—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所在辖区安置部门办公室。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

(1)填报并打印本公告所附的《2015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接收统筹安置退役士兵考试考核报名表》2份。

(2)本人《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身份证。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2张(并报送相应电子版照片文档)。

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要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规定。如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错报、迟报或不按要求填表报名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由所在辖区安置部门依据退役士兵档案及有关证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5.资格审查合格者,于 8月14日持本人《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身份证到所在辖区安置部门领取《准考证》。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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