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2015年屏山县县城学校公开选聘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公告

2015年屏山县县城学校公开选聘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公告(1)

2015-08-07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屏山县县城学校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聘在编在职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学校、岗位及名额

屏山中学(宜宾三中屏山校区,以下简称屏山中学)选聘名额5名。

屏山县职业技术学校(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屏山分院,以下简称屏山县职业技术学校)选聘名额7名。

屏山县学苑街小学选聘名额7名。

屏山县君山路小学选聘名额9名。

屏山县特殊教育学校选聘名额3名。

屏山县幼儿园选聘名额3名。

二、选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范围对象

屏山中学、屏山县职业技术学校、屏山县幼儿园面向县内外公办学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在编在职教师选聘(县外试用期内的教师不得报考,县内服务期内的教师和县城学校的教师不得报考)。

屏山县学苑街小学和屏山县君山路小学面向县内公办学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在编在职教师选聘(服务期内的教师和县城学校的教师不得报考)。

(二)选聘条件

1.屏山中学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师德良好,身体健康,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教师不得报考)。

(2)具有与参选学科专业对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男在45周岁及以下,女在40周岁及以下。 (年龄按周岁计算,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报名之日)。

(4)县外教师须从事高中阶段与应聘学科相一致的学科教学工作至少5年(含试用期);县内教师须从事初中或高中阶段与应聘学科相一致的学科教学工作至少5年(含试用期)。

(5)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2. 屏山县职业技术学校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师德良好,身体健康,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教师不得报考)。

(2)文化课教师须具有与选聘学科相一致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课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汽修装饰教师可放宽到专科学历)。

(3)年龄男在45周岁及以下,女在40周岁及以下。 (年龄按周岁计算,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报名之日)。

(4)县内外教师须从事初中或高中阶段与应聘学科相一致的学科教学工作至少5年(含试用期)。

(5)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专业课教师教师资格证要求见附件岗位表)。

3. 屏山县学苑街小学和屏山县君山路小学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师德良好,身体健康,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教师不得报考)。

(2)年龄男在45周岁及以下,女在40周岁及以下 (年龄按周岁计算,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报名之日)。

(3)具有5年及以上的教龄(含试用期)。

(4)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英语学科选聘教师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专业对口)。

(5)具有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