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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1)

2015-09-17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关于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5年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全省市(州)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市(州)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县级及以下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9月17日以后出生);

5.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身体健康;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委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22日上午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各部门的公开遴选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5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遴选单位联系。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在报考1个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同时,还可自愿再选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的职位。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的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遴选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9月22日17: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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