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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5年军队团职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公告 

2015-09-18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国家政策,为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2015年绵阳市团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方式

1、符合到绵阳城区范围(包括绵阳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高新区、经开区、科创区、仙海区和涪城、游仙)内安置的团职军转干部,根据考核得分,按正团实职满五年、正团实职未满五年、副团实职、副团非领导职务的顺序,每个类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同一职级得分相同的,按照职务、任职时间、军龄的顺序确定排序)。

对未按要求参加选岗的,在选择后剩余的岗位中进行指令性安置。

2、在六县和江油市(以下简称六县一市)安置的,根据安置计划进行指令性安置。对在绵阳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户口挂靠亲朋好友或单位的,虽在绵阳城区有户口但配偶在县市有正式工作的(配偶原籍或出生地在绵阳城区的除外),以及按国家政策应由六县一市安置的,一律回六县一市安置。

3、鼓励符合在绵阳城区安置的人员到六县一市安置,自愿申请到六县一市安置的予以优先安排,不再参加市上考核选岗。

二、工作程序

1、召开见面会。拟于9月18日进行,主要内容是宣讲今年团职军转干部安置政策,由军转干部本人对考核初评得分进行确认。对符合在绵阳城区安置人员申请到六县一市安置的同时提出书面申请(明确安置去向到县)。

2、公布考核排序和选岗范围。拟于9月18日晚在市委组织部网站公布综合排序和选岗职位范围。

3、召开选岗会。拟于9月22日进行,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军转办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察局)派员现场监督。

4、确定安置岗位。根据选岗结果提出团职军转干部安置方案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后,由市军转办统一发出报到通知。

上述会议和公告事项的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或公告为准。

三、有关事项

1、考核评分。根据军龄、职务、学历、奖惩、边远艰苦地区或岗位工作经历、参加作战或重大非战争军事任务等情况实行考核量化计分。按照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军转办依据部队移交的转业干部个人档案原始资料进行量化评分(不再接收档案记载内容外新的补充材料),表彰奖励加分须核实表彰证书或通报。军转干部对评分结果有异议的,须在见面会当场向市委组织部提出复核申请,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军转办联合审档复核后予以答复,复核结果为最终评分。

2、选岗顺序。岗位选择按正团实职满五年、正团实职未满五年、副团实职、副团非领导职务的顺序进行;每个类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同一职级得分相同的,按照职务、任职时间、军龄的顺序确定排序)。选岗确认后不得更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

3、报到要求。军转干部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接收单位报到,对在规定时限内不报到的作退档处理。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军转办负责解释。

附:2015年绵阳市军队转业干部考核量化计分办法

2015年9月17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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