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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公务员局2015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

2015-09-30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机关干部队伍力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www.cprc.gov.cn翠屏人才网,www.ybrc.gov.cn三江人才网, www.ybpta.gov.cn宜宾人事考试网同时发布)。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自荐报名、初审、考试、考核以及经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批准的办法进行。

二、考调名额及岗位

考调名额公务员(参公人员)6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人,具体岗位详见《宜宾市翠屏区2015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公务员(参公人员)要求。

七类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中已登记备案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具体范围及条件详见附件),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条件执行);

4、翠屏区乡镇公务员报考区级部门及参公单位的需满足已在翠屏区乡镇机关工作满2周年以上;翠屏区纪检监察系统、教育系统、卫计系统工作人员参加考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符合《宜宾市翠屏区2015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中各职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

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事业人员,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条件执行);

4、翠屏区乡镇事业单位(含乡镇学校、医院)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满足已在翠屏区乡镇工作满2周年以上;翠屏区纪检监察系统、教育系统、卫计系统工作人员参加考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符合《宜宾市翠屏区2015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中各职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三)其他要求。

报考者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报考者不得报考按相关规定有回避情形的职位。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考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翠屏区2015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6日--10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会议室)。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831—8237649(公务员和参公人员);郭老师,0831—8237647(事业人员)。

4、资格审查。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

报名者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报考人员在公开考调期间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宜宾市翠屏区2015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贴上照片)一式二份,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②1寸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 持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以上所有材料中属打印或复印的请使用A4纸,打印复印材料均不退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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