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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2015年公开招聘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告(1)

2015-09-30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推动米易县所辖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米易县民政局、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属政府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人数: 2人(新北社区、得石社区各1人)。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米易县户籍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79年10月15日—1997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之间;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5日—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三)报名地点: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考试中心窗口(同和路,迷昜水岸小区对面,乘坐1路公共汽车可到达)。

(四)报名

1.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2.填报信息。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米易县2015年公开招聘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登记表》(此表双面打印)各项内容,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所需报名资料:

(1)高校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2张;

(五)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考生在报名时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报名当日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七)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八)领取准考证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15年10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考试中心窗口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均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复习资料。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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