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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5-10-09来源:本站采编

4. 1寸免冠照片1张及同底版电子照片1张,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

5. 若应聘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此证明最晚于领取面试通知书前提供,若未及时提供视为放弃报考)。

(五)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由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招聘条件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的复印件1份(其中工作经历证明、加分证明须原件)交审核人员留存后,领取并填写《成都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六)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者于2015年10月 20日至22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通过姓名及身份证号登录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七)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表》,完全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并如实、详细、准确填写《成都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应聘人员须按照公告的岗位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若发现同时报考多个岗位,则取消考试资格。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笔试成绩。

2.笔试时间、地点:2015年10月24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 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6: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个别岗位,经研究同意,可放宽至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于10月20日前通过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网(www.cdhr.net)“通知公告”栏公告。

4. 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且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四川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以及参加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的志愿者,考核合格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提供服务所在区(市)县具有大学生志愿者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及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及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地区(市)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所在区(市)县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所在地区(市)县以上档案存放机构出具的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的证明、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伍(复员)证书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应聘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请在现场报名时期内(2015年10月13日-16日)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高新区人事部门审核后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5.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5年11月6日前通过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6.查分申请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方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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