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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15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

2015-10-09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有关事业单位继续考核招聘地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复函》(川人社函〔2013〕141号)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拟公开考核招聘8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是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下属从事公益性技术服务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地质环境、地下水与地质灾害调查、监测、评价、保护及其相关理论技术研究、规程规范制定以及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应急值班值守、应急抢险调查、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督导检查、宣传培训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等公益性、基础性工作;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立项调研、勘查设计成果评审、终验申报材料的技术核查与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考核招聘取得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资质证书,并完全符合我站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报名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见《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表1)。

四、报名

1、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截止2015年10月15日。

2、本次招聘应聘者由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和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①《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表2);

②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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