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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2015年10月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

2015-10-23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49名。具体招聘岗位、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详见《平昌县2015年10月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若后续招聘程序资格审查发现未在报名前取得有关证书已参加报名考试的,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其责任自负。

(二)招聘范围

非定向招聘岗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定向招聘岗位:面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

符合条件的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定向招聘岗位或非定向招聘岗位,但不进行政策性加分。

(三)基本条件

报考者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4、符合《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编人员未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报考的;

6、报考县级事业单位考生本人不愿意承诺聘用后在单位至少工作满三年的;报考乡镇事业单位考生本人不愿意承诺聘用后在单位至少工作满五年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一)报名时间:2015年11月5日至11月9日22: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只能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2、填报信息与上传照片。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注册(已经注册的可以直接报名),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平昌县2015年10月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0-30K的报考人员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3、资格初审。依据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通过网络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考生之家网反馈报考人员。上传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复审、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电话予以咨询。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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