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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公开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1)

2015-11-10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阳春工业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性质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和性质

1.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名,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2.此次招聘所有岗位系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管理。

(二)招聘范围。招聘范围为“江安籍”,是指具有下列情况中的一种:

一是截止报名结束之日报考者户口在江安县辖区范围内的。资格审核时必须提供户口薄,属于集体户口的,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

二是县外就读的江安籍应往届毕业生(包括户口尚未迁入江安县的)。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入学前户籍薄(或入学前户籍管理机关证明)、“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服从单位管理。

2.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自愿接受单位管理,遵守工作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

4.符合相关岗位报考条件。

5.年龄按周岁计算,以报名第一日作为截止日期。如40周岁,即报名第一日未满41岁即可报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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