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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西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5-11-16来源:本站采编

3、笔试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公告所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经请示2015年越西县公开考试聘用(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后,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在越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www.scyx.gov.cn]和越西县政务公示栏、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三个公示地方以下统称公示栏)公告。

4、少数民族加分

越西籍少数民族加1分。

5、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2月15日前公布。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请于12月17日在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比例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招考名额为1-5名的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考名额6名及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2:1确定面试入闱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类递补只进行一次。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闱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领取面试通知书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及地点详见公示栏。未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若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闱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5、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公示栏公示。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考试总成绩公布,同时公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按各报考岗位名额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各岗位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则按笔试总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总成绩仍然并列的,则按《卫生基础知识》或《公文写作》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再次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进行选择。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公示栏内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可依次递补1次。

六、考核

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学历为中专的考核人员,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对其文凭真实性进行核查。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1次。

七、公示

经笔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含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一览表》备注栏中的规定选择或确定聘用单位后,办理聘用手续。选择聘用单位通知公布后,选择聘用单位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聘用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递补人选均在参加面试人员中进行)。

新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在签订《聘用合同书》的同时还须签订《服务协议书》,协议要求新聘人员在越西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6年后才能申请调离或辞职,对违反《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规定的人员应缴纳指标占用费。

九、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资格审核、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及排名、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越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www.scyx.gov.cn]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的到越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询或与越西人社局联系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本公告由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7612876

监督电话:

越西县纪委、越西县监察局 0834-7612420

附表:《2015年越西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6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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