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长宁县公安消防大队关于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员的公告

长宁县公安消防大队关于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员的公告(2)

2015-11-30来源:本站采编

(一)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消防部队体能测试要求和程序进行,体能测试科目:100米、3000米、3分钟俯卧撑、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占总成绩的80%。

(二)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入围面试人选如有放弃,可以按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实行100分制,占总成绩的20%。

六、体检

面试结束,按总成绩从高到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三总部制定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实施。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七、政审

根据体能测试、面试情况,确定政审人员名单,通过公安机关对人员进行政审。

八、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者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或者否定的,暂缓聘用。

九、聘用

(一)根据公示结果,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二)按照劳动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和有关专职消防队伍的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三)受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1000元。试用期内每月进行体能技能测试,如不符合阶段考评标准予以劝退。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录用。录用后每月工资1800元。

十、本公告由长宁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4630119

长宁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5年11月25日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