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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白沙湾街道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5-12-04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经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白沙湾街道办事处决定在临港区范围内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详细岗位情况请见本公告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户籍在白沙湾、沙坪街道或上述区域内购房居住者。

(二)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相应工作岗位要求。

(六)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

三、程序和方法

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在白沙湾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310室(宜宾市翠屏区滨江大道218号)现场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白沙湾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资格审查。报考者持贴好照片的报名表一份、身份证(或购房合同)、学历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领取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在通知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到白沙湾街道办事处党政办310室领取。

四、面试

面试当日,考生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逾时未到,视同自动放弃。

面试方式为办公软件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办公软件技能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结构化面试。

五、拟聘人选

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拟聘人员本人放弃或者依照本公告规定取消拟聘资格的,可按面试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察与公示

(一)体检:统一组织对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中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按招聘面试综合成绩的排序依次补录。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综合考察。

(三)公示: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七、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经招聘单位对报考生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1个月,月工资138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单位为其缴纳“五险”,月基础工资1380元,绩效工资78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补助、年终绩效奖励按《白沙湾街道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发放。

(三)合同期限为两年,未达到合同期限辞职者(考取公务员、事业人员除外)当月绩效工资及年终绩效奖励不予发放。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按照聘用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5107078。

九、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白沙湾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107129。

2015年12月2日

附件:

1、白沙湾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白沙湾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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