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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大邑县人民法院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及法警公告(1)

2015-01-06来源:本站采编

为切实解决大邑法院书记员及法警欠缺的现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邑法院书记员及法警,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性质

单位:大邑县人民法院

名额:书记员8名(男4名,女4名);法警2名。

岗位:书记员、法警

性质:聘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愿从事法院书记员及法警工作;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和慢性传染病,双眼裸视在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

5、年龄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6、文化程度:①书记员要求国民教育大专以上,熟悉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操作。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文秘专业及信息化专业者优先;②法警要求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和警校毕业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时间:2015年1月6日

(二)报名

1.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时间:2015年1月7日-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地点:大邑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大邑县晋原镇桃源大道86号330室)。

4.资料审查: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1寸免冠近照3张(含电子版照片)。报名时应聘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

5.资格审查:由大邑县人民法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6.要求: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其中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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