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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关于面向全县公开比选部分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动议人选的公告

2016-01-13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广泛发现和选拔优秀干部人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县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比选一批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动议人选。现公告如下:

一、比选名额

此次集中比选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动议人选8名。

二、比选范围

在符合条件的市、县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班学员中比选。

三、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31日以后出生),任九级职员或科员满3年以上(任职时间截止2016年1月31日);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4.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

5.尚处于试用期的领导干部;

6.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名情况的。

四、比选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3日至1月20日。

2.报名地点: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联系方式:7201951 7202478(传真)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到青川县委组织部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带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任职时间证明以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贴好免冠正面证件照)。

(二)资格审查及调剂

接受报名时,县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比选过程。

(三)综合测试

由青川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通过综合测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分析问题、组织协调、应对突发事件、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时间安排在2016年1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动议人选

县委组织部根据测试成绩,对照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模型,进行认真分析、综合比较,按1:2比例差额提出初步建议人选报告县委。县委采取会议或者个别听取意见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酝酿,等额确定动议人选。动议人选确定后,按干部选任程序决定提名人选。

附件:青川县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比选人选推荐表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2016年1月13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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