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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关于从全县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2)

2016-01-14来源:本站采编

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等事宜,由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和监督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0839—4206614

中共旺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机构编制股):0839—4209345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事考试中心):0839—4313573

(二)监督电话

旺苍县监察局:0839—4203145

附件: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

中共旺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1日

附件: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1.“姓名”:填写本人档案中一贯使用的姓名,少数民族的姓名用字要固定。

2.“出生年月”:按公历填写。

3.“民族”:用全称,如“维吾尔族”、“哈尼族”。

4.“健康状况”: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弱”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5.“籍贯”:按现行政区划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6.“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

7.“政治面貌”:按“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填写。

8.“所学专业”:填写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专业。

9.“所学学科”: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填写。

10.“学历”:按“中专毕业”、“大专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大学普通班毕业”、“第二学士学位班毕业”、“研究生班毕业”、“未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未获博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自学考试大专”、“自学考试本科”;“电大专科毕业”、“电大本科毕业”、“函大专科毕业”、“函大本科毕业”、“夜大专科毕业”、“夜大本科毕业”、“职大专科毕业”、“职大本科毕业”、“业大专科毕业”、“业大本科毕业”;“党校专科毕业”、“党校本科毕业”、“党校研究生班毕业”、“党校函授专科毕业”、“党校函授本科毕业”填写。

此栏填写本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具体说明如下:

凡具有列入省招委、省教育厅统一公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院校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均为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填写“中专毕业”;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国民教育取得相应学历的,填写“大专毕业”、“大学本科毕业”、“第二学士学位班毕业”、“未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未获博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1996年1月1日前取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的,填写“研究生班毕业”;

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学历的,填写“自学考试大专”、“自学考试本科”;

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院校取得学历的,分别填写“电大专科毕业”、“电大本科毕业”、“函大专科毕业”、“函大本科毕业”、“夜大专科毕业”、“夜大本科毕业”、“职大专科毕业”、“职大本科毕业”、“业大专科毕业”、“业大本科毕业”;

通过党校全日制教育取得学历的,填写“党校专科毕业”、“党校本科毕业”、“党校研究生班毕业”;通过党校函授教育取得学历的,填写“党校函授专科毕业”、“党校函授本科毕业” 。在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

11.“学位”:填写本人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按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十一类。

12.“工作所在地”:填写工作所在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

13.“现任职务”:填写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文书、村民(社区居民)委员。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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