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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6-01-15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程序的通知》(眉市编办发〔2015〕50号)精神,我局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机动车尾气监测辅助岗位。

二、工资待遇

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环保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机动车相关专业知识,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聘用程序

1.报名

用人单位在眉山市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

2.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符合条件进入下一环节。符合资格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3.考评

考评采用面试方式,由用人单位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评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对符合资格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评定、优选比选,等额提出拟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4.体检

由拟聘人员在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提供相关手续,体检合格进入下一环节。

5.审定

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市环保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选聘人员。

6.公示

拟聘人员在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7.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签订聘用合同,完善相关手续。

五、报名时间

2016年1月25日至29日。

六、报名地点

眉山市环境保护局人事科(市投促大厦三楼),联系人:邵长春,联系电话:028-38177265。

眉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月15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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