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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医院关于招聘编外工勤人员的公告

2016-01-18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工作需要,眉山市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额及条件

岗位编号

身份

岗位

岗位名称

招聘名额

共同条件

各岗位其他条件

2016001

编外

工勤

药剂工

1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

2、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精神、心理、身体健康。

4、年龄28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5、能胜任夜班。

1、大专及以上学历;2、药学专业;3、取得药士证。

2016002

编外

工勤

超声科打字员

1

1、中专及以上学历;2、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2016003

编外

工勤

送血工

1

1、中专及以上学历;2、护理专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四)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五)被其他单位开除的。

三、工作地点

眉山市人民医院(东坡区东坡大道南4段288号,或东坡区文庙街1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要求及自身条件,认真选择所报岗位。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26日—2016年1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眉山市人民医院人事教育科(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4段288号,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509)

4、提供资料:有意报名者下载附件《眉山市人民医院招聘报名登记表》,真实、准确填写。报名者须提供《登记表》原件1份,以及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资格审查:由眉山市人民医院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由眉山市人民医院实施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核情况,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安排体检。

(三)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和医院要求执行,由眉山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选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及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待遇按照眉山市人民医院编外聘用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六、监督

招聘全过程由眉山市人民医院纪委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38235373

本公告由眉山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眉山市人民医院招聘报名登记表

眉山市人民医院

2016年1月18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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