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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从全县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2)

2016-02-04来源:本站采编

公示前,因取消拟聘资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应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公示。如所有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公示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七、考察

经公示无异议者,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 “德、能、勤、绩、廉”情况,同时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的评价及心理调适能力,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公示和考察。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八、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和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九、审核发文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人员名单1份,登记表4份)报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

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汇总,按相关程序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获批后,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批准的聘用人员名单在旺苍县党政公众网网站(网址:http://www.wangcang.gov.cn/site/home/wcbm)、四川省旺苍县党建网网站(网址:http://www.hczgw.gov.cn/)及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wchrss.gov.cn)公布5个工作日,同时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张贴公布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省、市核定批复的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者,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人员工作岗位。

用人单位凭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从大学生村官中经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以及通过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十一、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我县各级政府部门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事宜,请向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旺苍县委组织部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0839—4206614

县人社局(职称专家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39--4220048

县人事考试中心:0839--4313573

(二)监督电话

县监察局: 0839—4203145

附件:

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3.全县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2016年2月2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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