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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016-02-18来源:本站采编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筠连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 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 2 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 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

(三)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人社发〔2011〕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通知》(宜组通〔2013〕7号)等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报考事业单位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

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4日下午17:00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交到筠连县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信息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见附件3)、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报考信息表》和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四、专业技能考核

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筠连县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说课成绩×60%;筠连县人才储备中心储备人才管理岗位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写作成绩×50%),具体的考评方式详见《岗位表》。其中,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其他形式的专业技能考核主要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等方面。

专业技能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

五、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政策加分。

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的3 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告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对于形成了竞争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考核、递补、公示及选岗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其中筠连县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也相同的,以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其中筠连县人才储备中心储备人才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也相同的,以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其余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也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2)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

(3)除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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