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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眉山市彭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6-03-03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眉山市彭山区面向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实施办法》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彭山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职位

考调名额为22名,具体职位详见《2016年上半年眉山市彭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附件1)。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彭山区外纳入编制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公)、全额事业人员。

(二)考调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3.必须具有与考调职位相同的编制性质及相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

4.原则上35岁及以下,特殊情形可适当放宽;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6.近三年曾获得单位或上级表彰或表扬;

7.身体健康;

8.符合考调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体检不合格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21日。

2.现场报名地点:区政府大楼三楼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网络报名方式:采取QQ邮箱报名,报名QQ邮箱:2868662652@qq.com,联系电话:37627059,联系人:汪红梅。

3.报名要求: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经所在单位及组织部或人社局同意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人数与考调名额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会保障局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调资格。

四、组织考试、考察

由考调领导小组按考调方案会同用人单位统一进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按照“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通过优选比选方式,按考调职位等额提出拟调候选人。

五、体检

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拟调候选人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将拟调人选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眉山人事考试网、彭山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对有反映且问题属实、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

七、调动

拟调候选人报区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本次公开考调的工作人员在彭山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附件:

1.2016年上半年眉山市彭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眉山市彭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 眉山市彭山区人社局

2016年3月2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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