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8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中共广安市委老干部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中共广安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公务员1名(科员职务)。
二、遴选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截止2016年3月21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工作经历,通过公招录用的乡镇公务员或定向考录的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达到当时招录公告上确定的最低服务年限;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6.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新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3月21日-31日(工作日)。
3.报名地点:中共广安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广安城南紫金街89号市委老干部局5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826-2331720)。
4.报名、资格初审程序和要求:报名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等形式进行。报名者在网站(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下载并如实填写《中共广安市委老干部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或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到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1.开考比例: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不低于1:3。
2.计分办法:满分100分,考试分笔试、面试和考察考核。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3.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由市委老干部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资格复审:按照遴选职位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5.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由市委老干部局组织,面试具体事宜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委老干部局组织实施,通过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试用
市委老干部局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相关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遴选资格后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3个月。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情况,经市委老干部局局务会研究确定后,报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客观、公正,市委老干部局设立监督电话(0826—2331720),听取意见,受理举报。
六、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广安市委老干部局
咨询电话:0826-2331720(中共广安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
附件1:中共广安市委老干部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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