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自贡富顺县交警大队2016年公开招聘协警员公告

自贡富顺县交警大队2016年公开招聘协警员公告

2016-04-13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缓解富顺县城交通管控压力,提升公安交警反恐处突和缓堵保畅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富顺县交警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职位

此次招聘人员10名(限男性),主要负责县城区缓堵保畅和反恐处突工作。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大专以上文化(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文化)。

(二)年龄:18-30周岁(1986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三)身高1.70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口齿清楚,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双眼裸眼或矫正视力在标准视力表1.0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学籍的;

5、有其它不良行为,不宜从事协警员工作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4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富顺县交警大队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退转业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材料、照片,进行面对面的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办法

采取面试方式按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一)面试时间:2016年4月26日(星期二)15:00;

(二)面试地点:富顺县交警大队401会议室。

五、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临时公布。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二)政审

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由富顺县交警大队组织实施,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实表现等有关情况。同时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有效,有无其他不良表现等。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发现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上岗前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进入试用期。

八、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月工资按自贡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由富顺县交警大队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合同。并执行自贡市最低工资标准+“五险”+绩效考核奖的薪酬待遇。

九、本《公告》由富顺县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4708705

 

2016年4月8日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