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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昌县2016年上半年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16-04-13来源:本站采编

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

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 ]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各招聘单位的用人需求,我县于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体检、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开考比例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德昌县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同一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由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调整岗位,岗位调整情况于2016年4月27日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dc.lsz.gov.cn)公告。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5)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范围及所需知识技能等具体条件详见《一览表》。

(三)应聘人员年龄、加分年限、各类证书取得时间及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时间点计算,截止日期统一为2016年4月15日(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可以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

四、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至4月19日24:00时,报名入口: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中一个岗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同时选择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若《一览表》中“其他”、“备注”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注明),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报考者本人相符。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资格初审。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要求,从4月15日起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4月20日结束。对初审不合格的,将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通过《公告》中的电话向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6年4月15日至4月21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16年5月9日至5月13日24:00前登录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同时留下准确的联系电话)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2份(彩色、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妥善保管,遗失者后果自负)。

五、考试科目和分值比例

本次考试卫计系统各岗位(编码:041301、041401、041501、041601)只进行笔试,其余岗位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临床医生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总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卷面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成绩×6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4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14日,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1)《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于2016年6月8日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是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2)笔试成绩和笔试总成绩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二)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于2016年5月11日至5月13日携带有关材料到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加分。凡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自负。加分结果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1、参加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服务期满,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教育、团委、民政等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一周年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2、2007年以来全省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名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3、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

享受加分的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服务基层加分人员:(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协议书或服务证;(3)年度考核登记表;(4)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5)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6)准考证。

退役大学生士兵:(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是证明材料的收原件。

凡已享受加分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者,本次不再享受加分(包括已被聘用为正式教师的特岗教师)。

报考农技员岗位(编码:042001)的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由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1)进行面试的岗位: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不进行面试的岗位: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以《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加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资格证(有资格要求的才提供);

(5)报考者如果是在编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德昌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6)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凭发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报名(证明上的学历、专业、资格名称等要素必须与证书一致;提供证书的时间点可放宽到2016年7月31日前,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7)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提供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责任自负。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因递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由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需要参加面试的,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同时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1、卫计系统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2、其余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考核

各岗位应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入体检。同一岗位拟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成绩相同的,重新加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由德昌县人社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在该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核,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因考核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在该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应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服务期至少5年(服务期限每少一年缴纳违约金贰万元)。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或服务期未满5年就辞聘的,三年内不得再应聘到德昌县各事业单位。

九、注意事项

(一)招聘信息公告方式:各招聘环节需要公布的信息(《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除外),都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查阅有关招聘信息和招聘进程。

(二)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如果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同时按有关规定处理该应聘人员。

(四)考试要求,详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

十、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工作在德昌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德昌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网站: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dc.lsz.gov.cn)。

联系电话: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5202717、 0834-5202716。

监督电话:德昌县监察局 0834-5202859。

 

附件:1、应试人员考试须知;

      2、《德昌县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016年4月12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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