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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的简章

2016-04-18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供销合作社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广安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2名(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其中,综合管理1名,财会统计1名(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全市范围内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

三、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40岁;

4.具有2年以上(截止2016年4月18日)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经历,通过公招录用的乡镇公务员或定向考录的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达到公招时确定的最低服务年限;

5.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前锋区报考人员需经本单位和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新录用公务员未满服务年限的(截止2016年4月18日)或不符合调动相关规定的。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地点:广安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广安市城南兴安下街27号),联系电话:2360628。

2.时间:2016年4月18日—5月5日工作时间。

3.程序和要求:参加遴选人员只能报1个职位,报名者需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人事考试网上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安市供销合作社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报名时需携带《广安市供销合作社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1.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则取消该职位遴选名额。 

2.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文字表达能力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4.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遴选职位1:3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5.若总成绩分数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6.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职位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走访等方式,全面考察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

3.如遇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试用

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含节假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广安市供销合作社顶岗试用3个月。

(五)调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26-2360996(市供销社纪检组)

    六、本公告由广安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广安市供销合作社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

2.广安市供销合作社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安市供销合作社

  2016年4月18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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