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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遴选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6-07-15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单位广安市文化馆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非遗保护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范围  

广安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事业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遴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身体健康。

3.参加本次遴选的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有服务年限约定的必须满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

6.年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时间均截至2016年7月2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1日至2016年7月27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504室。地址:广安区青莲东街1号。

3.联系电话:0826-2332726。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如实填写《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盖章)。逾期不再补报。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考试或调入资格。

(二)考试 

1.开考比例。按照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组织笔试。如达不到该比例,则取消公开遴选名额。

    2.计分办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笔试。主要考察写作能力和非遗保护相关知识,满分100分。

4.面试。采取结构性面试方式,主要考察统筹协调、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5.准考证领取、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研究,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网上公示7天。

(五)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公示后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26-2330021 

五、本公告由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附件:1.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2.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遴选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7月15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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