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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高新区司法所招聘6名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的 公告

2016-10-08来源:本站采编

四川人事考试网2016年10月8日最新快讯:为进一步加强高新区社区矫正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聘用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6名,到基层司法所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直接面对社区服刑人员。招聘人员为临时工,不办理入编手续,按照合同制人员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系绵阳市常住人口,性别男女不限,在本区有固定住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热爱社区矫正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对具有社区矫正专业、法律(法学)类专业、警察类专业等专业背景,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男性身高在165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5CM以上,年龄在22周岁及以上、40周岁以下(1994年10月10日至1976年10月10日),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明显疤痕;若具有政法机关相关工作经历,或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社工师、退役士兵资格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1年10月10日)以下。

(五)能熟练使用常用的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六)具有政法机关相关工作经历,或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社工师、退役士兵资格之一的,同等条件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3.报名地点:绵阳高新区司法所(绵阳高新区温州商贸广场内国家电网营业厅旁),联系人:李卓君,联系电话:0816-2989585。

4.应提供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放宽年龄相关条件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高新区司法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报名表1份(见附件);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查如属虚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进行资格初审,现场审查后,报名人员所交有关报名资料原件当场予以退还,复印件留存;经审查合格,将电话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考生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

1.笔试:考试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知识。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入围比例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举止仪表、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作为体检对象。

(三)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名。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察

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现实表现、道德品行、家庭情况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和绵阳高新人才网(http://www.myshiphr.com/)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组织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更多招考信息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htgwy01

四、聘用

(一)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劳动合同的续签、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受聘人员由区司法所统一管理,合同期间实行“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考核”的薪酬制度,年底根据考核情况享受考核奖金制度。受聘期间按规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工伤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

(三)受聘人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聘。聘用期间,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调动,要认真履行职责。

(四)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接受职工技能培训的权利。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公平公正,严格把关,严肃纪律进行。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公众的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绵阳高新区司法所负责解释。

附:《高新区司法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报名表》

             绵阳高新区司法所
2016年9月30日

附件:高新区司法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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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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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本表使用A4纸双面打印,并粘贴照片(或扫描照片打印); 
2、需要补充说明事项,可单独附材料说明。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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