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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2017年下半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5名)

2017-07-12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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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事考试网2017711快讯:

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2017年下半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勤务辅警12名(限女性1名),文职辅警2名,驾驶岗位辅警1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须具有大学英语四级以上等级证书,驾驶岗位辅警须持有B1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驾驶岗位辅警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4.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缺陷,体表无纹身,颜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院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保安路32号513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2张,如实、准确填写《2017年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现场进行身高测量。

(四)考试通知:报名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在三江人才网上公告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和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考察政审与聘用

(一)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按公告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确定参检人员。

(二)考察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不得报考的情形等。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聘用: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身份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性、保障性工作,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待遇,单位实行着装管理,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和装备。

七、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凡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或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在三江人才网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和查询。

(四)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要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831-8239330

监督电话:0831- 8239923

八、本公告由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

                            

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

2017年7月11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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