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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大学2018年辅导员招聘启事

2017-11-30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学生工作的需要,2018年我校拟招聘从事学生工作的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专职辅导员共23名,其中从校内助理辅导员中招聘6名,从校外招聘17名。
二、招聘方式
按人事代理方式招聘。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档案由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校内在编同类人员执行;按成都市统一规定购买社会保险、缴纳公积金。
三、校外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特长,综合素质高,热爱学生工作。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中共正式党员。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1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或研究生毕业于985或211学校或境外知名大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截止2018年7月31日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在职辅导员可适当放宽。
6、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学生干部。
四、应聘办法
1、下载并填写“西华大学辅导员岗位申请表”。(点击下载)
2、将填写好的“西华大学辅导员岗位申请表”电子文档和学历学位证书、学习成绩、荣誉证书、论文等资料一并打包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enshi@mail.xhu.edu.cn。岗位申请表和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如:张**应聘辅导员岗位;校内助理辅导员应聘命名格式如:校内助理张**应聘辅导员岗位。
3、应聘者须同时完成以上各项内容,否则应聘无效。应聘截止日期:2017年12月31日
4、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五、录用办法
(一)校外招聘
1、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学校将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对获得笔试资格者发出笔试通知,未获得笔试资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2、笔试
笔试包括科目1(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科目2(申论)和科目3(高校辅导员应该具备的相关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成绩=科目1×20%+科目2×60%+科目3×20%。
3、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择优录取的一个重要依据。
4、面试
根据招聘名额、笔试总成绩及心理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面试小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规则将在面试前予以公布。
5、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6、见习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1的比例确定取得见习资格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依次确定,下同。另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5名见习替补人员,如有放弃见习资格,则依次替补。见习安排、见习报酬等事宜另行通知。
7、考核
见习结束后,学校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拟录用人员。
8、公示
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公示的拟聘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校内招聘
1、助理辅导员日常工作考核
按照《西华大学助理辅导员培养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
2、面试
凡提出应聘申请的助理辅导员可直接进入面试。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面试小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规则将在面试前予以公布。
3、总成绩
总成绩=日常工作考核平均成绩×70%+面试成绩×30%。
4、体检、考核、公示等与校外招聘录用办法一致。
六、关于录用人员有关事项说明
1、录用后,其具体岗位的安排须服从学校统一调配。
2、录用后,原则上至少入住男生宿舍一年,并参与学生宿舍日常管理。
3、录用后,在专职辅导员岗位至少工作满4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老师  易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23568   87720101
邮箱:renshi@mail.xhu.edu.cn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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