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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招聘3人公告

2018-01-25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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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仲裁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由绵阳市人民政府于1996年11月组建的绵阳地区唯一的常设民商事纠纷仲裁机构,案件涉及房地产交易、建设工程、货物买卖、股权转让、金融投资等多个领域。经过多年的努力,逐渐形成了“持心如衡、以理为平”的品牌理念和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打造了一支精英云集的仲裁员队伍和专业高效的秘书团队,正在建设先进完善的办公环境。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是绵阳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近年来,绵阳仲裁事业迅猛发展,急需优秀的法律专业人士加入,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仲裁秘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仲裁秘书岗位,招聘人数:3名。
 
(二)岗位职责
 
1.办理案件:负责组织、推动和管理仲裁程序,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
 
2.研究工作:结合工作实践,开展仲裁工作理论和实务研究。
 
3.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参与仲裁宣传推广工作,刊物编辑等。
 
4.承担单位的其它工作:组织或参与学习培训、组织党团活动和工会活动,完成领导交办其他的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为人诚信;
 
2.热爱仲裁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研究能力及写作能力;
 
4、熟悉OFFICE办公软件,打字速度达到每分钟60个字以上;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国家法规明确规定的不宜就业的传染性疾病;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三十五周岁,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二)学历、资格条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本科和研究生均为法学专业,研究生阶段专业方向为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优先(应届毕业生须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
 
四、招聘程序
 
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背景调查-体检-入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6日至2月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周六周日休息)。
 
报名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中段78号8楼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
 
报名方式:1.本人可持报名材料(个人简历;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应聘人员登记表1份;其他资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2.可将上述报名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邮寄至上述报名地址或发送邮件至绵阳仲裁委员会官方邮箱(myac01@126.com),并注明“应聘仲裁秘书”。
 
应聘者请登录绵阳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www.myac.org.cn)下载《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应聘人员登记表》。
 
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于2018年2月7日通知考试事宜。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时间拟定于2018年2月9日,地点为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中段78号8楼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笔试内容:仲裁法、民事诉讼法、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等,题型为简答题、论述题。
 
面试采用问答方式进行。
 
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2018年2月12日,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工作经历较长者。
 
(四)体检和背景调查
 
2018年2月13日-2018年2月14日,合格人员自行至三甲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同时,对招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对被取消的名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员,按规定与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首签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
 
五、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每月5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标准不低于每月8000元。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含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假日,单位提供午餐。
 
六、其他事项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春雨
 
联系电话:0816-2316262,0816-2316103,15386669946
 
邮箱: myac01@126.com
 
网址: www.mya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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