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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招聘专职辅导员7人公告

2018-05-03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编外人员),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7名。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二)品行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校内值夜班、节假日值班和班主任等工作。
 
(四)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46周岁计算)。
 
(五)专职辅导员岗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电脑操作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EXCEL办公软件,沟通协调能力较强,具有师范类学校毕业、有学校工作经历、教师资格证书、学生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5月3日-5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1:5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宜宾卫校(宜宾市翠屏区瑶湾路300号实验楼辅楼二楼人事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报信息。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卫校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2.资格审查。报名当日报考者持贴好照片的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书(或结业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选聘方式
 
1.选聘方式:初选+综合面试。
 
2.初选:学校将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根据报名表的信息进行初选。
 
3.综合面试: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逾期不参加综合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按面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1次。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学校将安排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对招聘的编外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制度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的,按照宜宾卫校《编外临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专职辅导员岗位确定薪酬待遇:岗位工资:1800元/月,工龄增资:满1年周年以上增加50元/月,满5周年以上增加70元/月,岗位绩效:400-600元/月,值班绩效:根据值班实际天数进行发放,班主任津贴:根据班主任考核分数进行发放,年终考核奖:工作满一年,且全年无差错责任事件,经管理科室年终考核后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8226343
 
 
 
附件:宜宾卫校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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