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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充市仪陇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

2018-06-05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城区学校招生行为,确保良好的招生秩序,妥善化解义务教育适龄学生入学矛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现就我县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一、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
 
(一)招生计划及划片范围
 
离堆小学:计划招生300名,招收新政镇河西片区的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或其他进城儿童。
 
滨江小学:计划招生350名,招收县城琳琅大道以西、宏德大道以南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实验学校小学部:计划招生250名,招收县城琳琅大道以东、宏德大道以南、春晖路以西区域内及六一·二安置区的适龄儿童。
 
新政小学:计划招生350名,招生县城宏德大道以北、县人民政府广场右侧街道以西、渔田路至朝田街段以南(除两宫路与渔田路之间、学府街以西的区域)、朝田街(人民路)至云水路段以东、云水路以南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城北小学:计划招生200名,招收渔田路至朝田街(人民路)以北、朝田街以西区域、云水路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以及两宫路和渔田路之间、学府街以西的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宏德小学:计划招生400名,招收县人民政府广场左侧道路至春晖路以东、宏德大道以北区域内的适龄儿童,以及远达●金松湖、紫御府小区、大东一安置区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对象及招生办法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各校具体按以下顺序统一招生,在有空余学位时才能招录下一顺序学生,若同一顺序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招收对象:
 
1.在2018年5月31日以前,取得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2.非城区学校招生范围户籍,但其法定监护人于2018年5月31日前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购房的适龄儿童。其中,学生法定监护人购买安置区房屋但未转户的,如能提供出让方的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银行转款凭证、近三个月的水电气发票(发票姓名与适龄儿童监护人姓名一致)等能证明实际购买和居住的有效材料视为购房户;住房为政府公租房、廉租房或拆迁户暂未安置的凭合法手续纳入购房户顺序招生。
 
3.非城区学校招生范围户籍或购房,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经商办企业,并取得有效营业执照一年以上(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且实际经营的适龄儿童;在招生范围内单位工作,并能提供近6个月单位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的适龄儿童。
 
4.除上述之外的其他进城适龄儿童(含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到离堆小学就读。若滨江小学、新政小学、实验学校、宏德小学、城北小学招录完上述三类学生仍有剩余学位,可适当招收申请本校就读的其他进城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7月2日至7月8日
 
报名地点:城区各小学招生处
 
(四)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报名期间,适龄儿童家长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招生学校申请初审、登记,并留存复印件:
 
1.必须提供项:①户口本;②预防接种证。
 
2.选择提供项:①有效购房证明(房产证、商品房购房合同、公租房合同、廉租房合同,学生法定监护人购买安置区房屋但未转户的,提供出让方的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银行转款凭证、近三月水电气发票等能证明实际购买的有效材料);②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经商办企业的,提供2017年8月31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和实际营业证明;③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及近6个月单位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五)招生名单确定及公示
 
报名期间,各学校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按报名条件、学位确定招生名单。7月9日至7月15日,各校招生名单在学校门口集中公示,对有举报的进行重新核实。公示期满,招生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报到入学时间
 
9月1日,小学适龄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注册。
 
二、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
 
(一)招生计划及划片范围
 
实验学校初中部:计划招生400名,招收县城琳琅大道以东、宏德大道以南区域和琳琅大道以西、吉庆街以南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
 
新政初中:计划招生900名,招收县城琳琅大道以西除吉庆街以南的区域、宏德大道以北区域、果山小学区域和其他进城小学毕业生。
 
宏德中学初中部:计划招生400名,面向全县自主招收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1.实验学校招收划片范围内有正住户籍、购房、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划片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且有营业执照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工作且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小学毕业生,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可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收片外小学毕业生。
 
2.新政初中招收划片范围内正住户籍、购房或其他进城小学毕业生(含务工人员子女,果山小学毕业学生等)。
 
3.宏德中学初中部面向全县招生,具体的招生事宜以宏德中学的招生公告为准。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7月2日至7月8日
 
报名地点:城区各学校初中招生处
 
(四)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报名期间,初一新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招生学校申请初审、登记,其中,复印件交报名学校存档:
 
1.必须提供项:①户口本;②原就读学校打印的学籍信息表
 
2.选择提供项:①有效购房证明(房产证、商品房购房合同、公租房合同、廉租房合同,学生法定监护人购买安置区房屋但未转户的,提供出让方的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银行转款凭证、水电气发票等能证明实际购买的有效材料);②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的,提供2017年8月31日前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③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及近6个月单位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五)招生名单确定及公示
 
报名期间,各学校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认真细致审核,按报名条件、学位确定招生名单。7月2日至7月8日,各校招生名单在本学校门口集中公示,对有举报的进行重新核实。公示期满,招生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报到入学时间
 
9月1日,初中一年级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通知学校报到注册。
 
三、城区插班学生招生
 
(一)离堆小学面向县内外招收插班学生。城北小学收宏德大道以北居住小学插班学生,在有空余学位时,可招收符合学校招生条件其他进城插班学生。
 
(二)初中插班学生原则上在新政初中就读。
 
(三)其余学校原则上不得招生插班学生。
 
(四)插班学生报名程序。插班学生报名时间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报名时应提供户口本以及在原就读学校打印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各学校审核同意后,在插班学生提供的学籍基本信息表上签具意见,再由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即可插班就读。
 
四、其他说明
 
家长、学生所提供的招生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在一所学校申请学位成功后,不得再向其他学校重复申请学位。若无法获得学位的,可到教育局申请统一指派。
 
五、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离堆小学王老师  电话:13890826051
 
滨江小学吴老师  电话:13458261326
 
新政小学何老师  电话:13088192738
 
宏德小学王老师  电话:13890807376
 
城北小学王老师  电话:13696204629
 
县实验学校小学部景老师  电话:13990803839
 
县实验学校初中部杨老师  电话:13890745615
 
新政初中雷老师  电话:13989195318
 
宏德中学初中部付老师  电话:13518282781
 
新政教育督导组蒋老师  电话:13700979799
 
本公告解释权归仪陇县教育局所有,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817-6936021;监督举报电话0817-6936020   0817-6936017
 
 
 
                       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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