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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内江威远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26人公告

2018-07-13来源:本站采编

为全面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我县城区学校教师结构,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公开考调26名城区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及对象
 
1.威远中学校:面向全省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2.幼儿园、小学、初中:面向本县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二、考调学校及名额
 
共26名,详见《内江市威远县2018年考调城区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1.威远中学校:3名;
 
2.威远县严陵中学:3名;
 
3.威远县第一初级中学校(凤翔中学):3名;
 
4.威远县严陵镇中心学校(粮丰校区):3名;
 
5.威远县实验小学校:3名;
 
6.威远县严陵镇河东街小学校:3名;
 
7.威远县严陵镇河东街小学校(城南校区):3名;
 
8.威远县严陵镇河北街小学校:3名;
 
9.威远县第一幼儿园:1名;
 
10.威远县第二幼儿园:1名。
 
三、考调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3.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视为考核合格);
 
4.县内报考教师须有在本县农村公办学校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在现聘学校工作满3年及以上;县外报考教师须有5年及以上公办学校工作经历;
 
5.报考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报考岗位须与现任教学段学科一致;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有对应学科3年及以上的任教经历;
 
6.报考者须经所聘任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镇属二级学校教师报考同时须经镇中心校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中心校公章;校级干部报考须具有相应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书面同意证明材料)。外县教师报考还须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7.符合公告具体考调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内江市威远县2018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对年龄、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为本次考调报名首日(即2018年7月19日),年龄以身份证记载为准。
 
(二)岗位条件(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五年(2013年9月1日及以后,以证书时间为准,下同)获镇政府、镇中心校或县直属校及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表扬的;
 
2.近五年年度考核1次及以上优秀等次的;
 
3.近五年承担过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研机构组织的示范课、观摩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等;
 
4.近五年教育科研课题或者教学成果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研机构评选活动中获县级及以上奖励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4.从2013年9月1日起至报名首日有违规违纪行为或违反师德行为查证属实的(以县级及以上部门文件为依据);
 
5.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19日—2018年7月20日
 
(二)报名地点:威远县教育局教研室二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832-8222295、0832-8222687)
 
(三)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内江市威远县2018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若其他证书上的身份证号码与现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号码不符的,由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校级干部由具有相应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
 
7.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标准证件照1张。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其报考的岗位志愿不得更改。
 
(四)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对考生提供的材料
 
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笔试通知书》。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3.考试相关事宜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或主动咨询有关部门,考试组织部门不再另行单独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了解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考核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资格审查贯彻整个考调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调资格。
 
五、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在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整个考调过程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一)  考试时间:2018年7月29日;
 
(二)  考试地点:威远中学校。
 
(三)考试方式:本次考调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
 
100分。
 
(四)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教材教法应用能力。考试题由县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具有出题资质的机构购买。
 
(五)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调岗位。
 
(六)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示。
 
六、考核
 
(一)考核对象的确定
 
笔试后依据最终考调名额,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如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按学历高者确定;学历相同时,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者优先(2013年-2017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相同时,以年龄长者优先(以身份证为准)。以上条件都相同者,则加试笔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考核方式
 
考核由县教育局牵头,用人单位协助实施。
 
(三)考核内容
 
主要对进入考核人员的政治素质、师德水平、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由原所在单位根据拟调人员的实际表现情况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考核结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
 
愿放弃的,依次等额确定一次递补。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核或
 
考核不合格以及考核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考核合格人员按不少于7个工作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选岗和调动                
 
(一)选岗按照公告的岗位,拟调人员依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自主选定学校(成绩相同时,参照确定考核对象的方法确定选岗顺序)。拟调人员自动放弃选岗或选择考调岗位后放弃考调岗位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办理调动手续:通过笔试、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调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凡新考调到城区学校的教师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且在新单位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5年,服务期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如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四)凡新考调到城区学校的教师,将根据聘用单位岗位设置情况予以聘用(若新考调单位无相应岗位空缺则按规定予以低聘)。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县教育系统公开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调的任何环节,
 
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
 
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威远县教育局:0832--8221281;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2-8244886。
 
十、本考调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远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2-8222295、8241629、8237011)。
 
附件:1.内江市威远县2018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岗位一览表
 
2.内江市威远县2018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表
 
    附件点击查看
 
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 远 县 教 育 局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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