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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充市公路管理局“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人才考核招聘3人公告

2018-07-13来源:本站采编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南充市“嘉陵江英才工程”2018年度引才公告》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通过“嘉陵江英才工程”引进人才工作的通知》(南组通〔2016〕66号)的规定,经市人社局核准,现将我局2018年“嘉陵江英才工程”引进人才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引进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并完全符合《四川省南充市“嘉陵江英才工程”2018年度引才公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才。

(二)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硕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4)其他条件:具备本公告具体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2.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引进岗位及名额

本次人才引进均在本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编制内引进,具体如下表:

南充市公路管理局“嘉陵江英才工程”2018年度人才需求信息表

序号

引进岗位及拟任职务职位

专业

需求人数

使用部门(单位)

职称职务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

工作经历要求

其他要求

需求人才层次

引进方式

提供事业平台

提供薪酬、生活待遇或其他优惠条件

1

专业技术岗

土木类

1

局直属分局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实用人才

编制内引进

 

按国家及市相关政策执行。

2

专业技术岗

土木类

1

局直属二分局

3

管理岗位

汉语言文学

1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

(一)由我局“嘉陵江英才工程”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发给考试通知书,在复审中任意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7月18日上午11:30前。

2.报名地点:南充市公路管理局405室(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817-2242359(工作日)。

3.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7月18日上午9:00—11:30,逾期未到者责任自负。

(三)资格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学籍证明原件及学习期间的成绩单;

(3)能证明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四.招聘方式

(一)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公开考试方式进行。

(二)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占50%)和现场给材料作文(分值占50%)进行,其中现场给材料作文主要考察文字表达能力和文字驾驭能力,两项合计100分。

(三)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五.考试招聘程序

(一)考试时间

时间及地点详见考试通知书。考试当日,报考人员凭考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准时到达指定考试地点报到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确认。考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试成绩及排名。

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成绩,依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成绩相同,则采用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四)政审考察

由我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www.ncpta.gov.cn)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排名、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依次递补。

六、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按我市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并享受我市“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人才的相应政策待遇。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依次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南充市公路管理局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特别提示

因考者自身对网上信息不及时关注和各种原因导致的报名者通讯不畅通,致使与人才引进相关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报名者本人,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南充市公路管理局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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