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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9-08-26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温江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且必须在原件核对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8月25日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019年8月25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所在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服务温江区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或入伍前为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享受招录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2、经组织选派服务温江区的城乡基层项目大学生志愿者


(1)第一类系成都市组织选派服务温江区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或“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


(2)第二类系服务温江区镇(街道)及以下单位,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四川省委组织部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


(3)以上两类人员志愿服务期满且经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5日)。


(4)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享受招录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人员(截止时间2019年8月25日);


6、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岗位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19年8月28日09:00至2019年9月5日17:00。


2、网上缴费:2019年8月28日09:00至2019年9月6日17:00。


3、准考证打印:2019年9月26日至9月28日。


4、笔试时间:2019年9月28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官网,点击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19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原件核对校验、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9年9月28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原件核对校验时使用。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缴费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njiang.gov.cn/)“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19年9月28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9月28日上午(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将于2019年10月15日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4.政策性加分


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经组织选派服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5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所考笔试两科目折合后)。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函〔2018〕58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规定加分;4.成都市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进一步加强“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工作的意见》(成组发〔2013〕3号)规定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地县及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应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相关考核表彰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及团以上相关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9年8月26日至9月3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内的工作日由本人交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公告中各单位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原件核对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原件核对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本次面试收费标准为80元/人。原件核对校验合格且现金缴纳面试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核对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核对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行1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办理。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wenjiang.gov.cn)公布。


进入体检人员由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进行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温江区人社局审核确认,统筹安排,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4.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结束后在温江区服务年限应不少于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原则上不得申请调动。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二、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等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中取得联系所造成的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科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网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网站《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咨询电话:028-82668569


监督举报电话:028-82745920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疑问的技术支持电话:028—12333


相关网站: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wenjiang.gov.cn)




附件:2019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点击下载)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组织部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6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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