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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招募第二批实习法官助理2名简章

2019-09-03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推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深度结合,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进院校合作,充实我院审判辅助力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法院系统法律实习生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及我院《实习法官助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现决定面向全国高等法律院校和法律研究机构的法律类专业在读学生招募实习法官助理。
一、岗位、名额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招募实习法官助理2名,主要安排在审判业务部门从事审判辅助工作,进行审判辅助业务实践。实习法官助理实行导师制,由资深法官担任校外指导老师,与学生的校内指导老师共同指导学生实习。实习法官助理实习期间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辅助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文书起草、理论调研等工作。
二、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法官助理实习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较高,责任心强,吃苦耐劳,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 行为;
2、高校全日制法律专业的研究生;
3、法律知识较为扎实,校内课程相对较少,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保障工作;
4、综合能力和实践能力较强,善于与人沟通,具有一定的法律思辨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疾病;
需要勤工俭学的贫困学生和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实习期限
实习法官助理的实习时间为6个月,每周工作时间不低于4天,期满后可自愿申请延长实习或报名下一期。日常工作时间同机关工作人员。
四、报名程序
符合条件的同学可直接将电子版简历发送至2563561877@qq.com,咨询电话028-61069569,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15日止。
五、实习管理
实习期间,我院会同实习法官助理所在学校、机构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实习结束后,由我院按照《实习法官助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实习法官助理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实习法官助理按《实习法官助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实习补贴(包括工作补贴和餐食补贴)。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3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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