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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泸州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秋季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2019-09-23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和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现将我县2019年秋季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合江县的中国公民。

二、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2015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号)等政策规定,下同)执行。已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在2019年及以前申请另一类(学段或学科)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参加四川省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的师范类专业2015年及以前在籍学生,在2019年及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申请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2015年及以前已取得四川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在2019年及以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

(三)普通话条件。申请高中、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现场确认申请材料,报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

2.申报网址: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19年10月29日—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地点: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合江县党政大楼八楼)。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户籍在合江县域内的,提交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户籍不在合江县但居住在合江县域内的,须提交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5)《个人承诺书》原件(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在网报系统中用A4纸打印,打印方法有三:一是按“ctrl+shift+p”直接打印;二是复制粘贴在一个文档中编辑好后再打印;三是截图打印);

(7)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8)未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人员。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单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交自考办出具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审原件收复印件一份)(高中、中职:教育学A 、教育心理学A;初中:教育学B 、教育心理学B);

(9)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

(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11)未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需提供《在职教师任教经历证明表》(见附件)原件和上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在编教师不需提交《在职教师任教经历证明表》和《年度考核表》。

所有复印件请使用A4纸。

(三)体检(预计时间:11月11日-11月15日)。

由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将公布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下同, http://www.hejiang.gov.cn)。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预计时间:11月23日-11月24 日)。

1.非师范专业毕业、师范专业毕业但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不一致、师范专业毕业未能提供合乎要求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以上三类情况均需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者,不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由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将公布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

(五)证书发放(预计时间:12月6日-12月10日)。

1.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地点和名单将公布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

2.由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的高中、中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等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发放,请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等内容填写准确。申请认定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是否合格,请关注泸州教育网(http://jyj.luzhou.gov.cn),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0830-3108730。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咨询电话:0830-5269908。咨询时间:法定上班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附件:在职教师任教经历证明表(点击下载)

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9月20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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