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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成都职业技术学院“蓉漂”人才荟校园行清华大学专场招聘7名公告

2019-11-29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以及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蓉漂”人才荟事业单位赴外招聘的工作部署,我院2019年“蓉漂”人才荟校园行清华大学专场拟招聘7名硕博专技人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成都市,辖高新、花源、青羊和锦江四个校区。学院秉承“成都服务,服务成都”办学宗旨,坚持“校地融合、校企共生、协同育人”的办学模式,突出产教融合、双创贯通特色,着力打造成都现代服务业创新型复合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院下设10个分院部37个专业,现有教职工660余人,专任教师446人,其中副教授及以上高级职称216人,建立了约500名由行业专家和企业高管、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客座教授和兼职教师团队,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是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级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和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被中青报等单位评选为“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30强”“全国高职院校双创50强示范校”“全国高等职业院校育人50强”。
 
二、招聘原则
 
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岗位名称、数量
 
成都市2019“蓉漂”人才荟成都职业技术学院赴清华大学专场招聘硕博人才需求计划表中岗位名称、数量,详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2019年、2020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和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留学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五、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6.专业要求:成都市2019“蓉漂”人才荟成都职业技术学院赴清华大学专场招聘硕博人才需求计划表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六、招聘类型
 
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
 
七、招聘时间
 
2019年12月6日上午双选,12月6日下午面试考核。
 
八、招聘方式
 
面试考核。
 
九、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及聘用报到七个环节。
 
(一)报名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可于2019年11月28日—12月5日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扫描件发至cdtcrsc@126.com,邮件标题请标注“蓉漂清华专场+姓名+应聘岗位”。
 
2.现场报名:2019年12月6日上午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华为厅,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可自行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填写《报名表》,同时现场校验原件,收取个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报考者需现场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成都市2019“蓉漂”人才荟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技人才报名表》一份,需填写打印并粘贴近期免冠1寸彩照;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学院)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彩色打印)及学生学籍成绩单各一份;
 
(4)   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业绩成果(主要学术研究成果、主要教科研课题立项或结项证明、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等)等复印件各一份;
 
(5)   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一份。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公告的招聘条件要求,我院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原件校验
 
按照招聘中所涉及到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的原件校验。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及原件校验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四)面试考核
 
原件校验通过人员于2019年12月6日下午,到北京外国专家大厦(酒店)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考核主要从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知识与技能、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思维应变能力等七个方面进行考核。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以划定该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的方式组织面试。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院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采取网络公示的形式,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院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应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咨询: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028–85320638;监督举报: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028–85323579)。
 
十一、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院在官网进行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附件1:《成都市2019“蓉漂”人才荟成都职业技术学院赴清华大学专场招聘硕博人才需求计划表》
 
附件2:《成都市2019“蓉漂”人才荟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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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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