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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成都彭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19名的公告

2020-05-25来源:本站采编

为加强彭州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要求,结合彭州市委、市政府《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彭委发〔2017〕4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19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受疫情影响毕业的可根据所在高校相关规定适当延长),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应聘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4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2020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和彭州市教育系统内在编教师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彭州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岗位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条件;
 
(四)如系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院、校处分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现已是彭州市财政供养的教育系统编制内工作人员。
 
三、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0日至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方式:本人可直接到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彭州市天彭镇金彭西路449号彭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四楼)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供《彭州市教育系统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
 
网络报名方式:关注“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截止6月19日17:00前,在教师招聘栏目-招聘报名或进入网址:https://dwz.cn/A9n2q5w9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标准照、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书照片等信息。经审核合格用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相关原件复查。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类别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由彭州市教育局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查阅邮件;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确定,招考主管部门将提前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考试栏及“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进入“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在教师招聘-面试查询栏目查看审核结果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符合条件者可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及相关事项通知。按照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低于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放宽到1:2,放宽后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
 
(二)面试
 
面试由试讲和现场答辩两部分组成,具体考察应聘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课堂驾驭能力、学科教学相关知识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考试栏及彭州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中公布。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进入体检人员由主考机关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二)考察。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七、聘用和待遇
 
(一)确定聘用岗位、公示。彭州市教育局组织拟聘者选填聘用单位。在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时,各岗位分别按照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由拟聘者选定聘用单位。在选聘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engzhou.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拟聘人员如系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管理及待遇。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并享受《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的相关优惠政策。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需在彭州市服务满五年以上。
 
八、咨询及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彭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28-83873331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彭州市教育局。
 
报名咨询电话:028-83708448、028-83888815。
 
特此通告。
 
附件: 1、附件1:彭州市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岗位分布表
 
2、附件2:彭州市教育系统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附件下载:点击查看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州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2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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