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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委员会从船山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2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0-11-04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7〕55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从船山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2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截止2020年10月31日,在船山区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期满离岗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船山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期满服务证及服务鉴定表;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和已被录(聘)用为正式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中、高等风险地区考生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单。
 
考生进入报名现场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同时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17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船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船山区燕山街46号412室)。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船山区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服务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报考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三)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考核不收取笔试、面试费用。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四、考核实施
 
考核招聘工作由船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青团船山区委负责组织实施。
 
考核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范围。笔试公共科目一科,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4.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进入面试比例。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如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工作由船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相关事宜、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由船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实际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中,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如所有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政审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政审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由船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船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25-5185122)。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实际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单位。
 
船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及招聘单位报送的政审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进行最终审核确认。通过船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工作不满5年一律不得调流动。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核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核、考核或体检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核、考核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十、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核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组织部、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遂宁市船山区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组织部0825-3180770
 
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5185122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遂宁市船山区委员会0825-2220177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组织部     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遂宁市船山区委员会
 
2020年11月3日
 
 
来源:http://rsj.suining.gov.cn/zkxx/-/articles/169953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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