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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1名BIM实训指导教师公告

2020-12-30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程类“双师型”教师和实习(训)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6〕4号)规定,结合学院实际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拟招聘1名BIM实训指导教师,本次公开招聘进入我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可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cdp.edu.cn/)查看单位简介。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附件1)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6.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的第一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0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8日(节假日除外)9:00—11:40,14:00—16:30。
 
报名地点: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83号)行政楼5楼515办公室。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BIM实训指导教师报名表》1份,需填写双面打印并粘贴近期免冠1寸彩照;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彩色打印)、《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彩色打印)各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业绩成果(主要学术研究成果、主要教科研课题立项或结项证明、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等)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原件1份;
 
6.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如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
 
7.《考生健康情况申报卡》(附件3)1份,需打印签字; 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份。
 
(三)注意事项
 
1.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 报名时进行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及原件校验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五、面试
 
1. 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 面试方式按照岗位需求采用无学生试讲、实践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实践操作成绩×50%。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 面试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办理,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 面试总成绩共计100分,60分及以上视为考核合格。该岗位考核人员均未达到60分,取消该岗位。
 
5. 面试结束后,由我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在单位官网公告面试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院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我院对其进行考核,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我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经面试、体检及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采取在我院网站公示的形式,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我院将进行逐一查核,并根据查核情况依法依规处理。
 
九、办理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院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我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咨询: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028–85326052、028–85320638;监督举报: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028–85323579)。
 
十一、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院在官网进行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附件1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BIM实训指导教师岗位条件表(点击下载)
 
附件2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BIM实训指导教师报名表 .doc(点击下载)
 
附件3:考生健康情况申报卡(点击下载)
 
 
来源: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36573/2020-12/29/content_f762d720146b4bd98eaf96e9e0d694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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