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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眉山市委党校公开引进5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04-19来源:眉山人事考试网作者: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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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需要,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眉山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全国采取考核招聘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是中共眉山市委直接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市委重要部门、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为眉山市委党校教师,名额5名。招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主要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招聘职位表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干部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往届和应届。2021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要求2021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要求2021年12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具有党校(高校)高讲(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党校(高校)高讲(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的45周岁及以下,具有党校(高校)教授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48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结束之日。
 
5.所学专业或教研方向符合眉山市委党校学科建设专业需求,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被单位辞退或解聘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结合单位特点和岗位要求,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择优聘用。
 
五、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5月10日,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眉山市委党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与相关报名材料电子档(纸质材料扫描成图片)一并打包压缩后,以“报考职位名称+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推荐信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高级讲师〈或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条件报名的提供)。
 
报名人员还可提供近年来主要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3.邮箱地址及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598114441@qq.com
 
联系电话:028-38197509(罗老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眉山市委党校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取消其报考或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核测评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考核测评。
 
1.考核测评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素养等。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评分,设70分为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纳入聘用范围。
 
2.考核测评时间、地点和具体方式,由眉山市委党校根据报名情况研究确定后另行通知。外地人员到眉山市委党校参加考核,按规定补助一定往返交通费用,并免费提供考核期间在校食宿。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眉山市委党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开展聘用。公示发现问题出现的缺额,可在同一职位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报批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2021年应届毕业生通过考核的,硕士研究生7月底前、博士研究生12月底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不予聘用。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初次就业的人员与市委党校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引进人才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未满不得办理调(流)动。
 
九、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眉山市委党校事业编制,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外,按照眉山市人才引进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附件:1.眉山市委党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表
 
 
 2.眉山市委党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点击下载
 
2021年4月19日
 
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2367.html



来源:眉山人事考试网作者: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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