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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宜宾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考调15名事业人员的公告

2021-11-18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2021年面向县内外(岗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开考调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1《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2021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考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各考调事业岗位面向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岗(职)事业人员(教体系统、卫健系统人员除外)、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考调条件  

1.2018、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考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例:“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本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未满41周岁,以此类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调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现行人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4日(9:00-12:00;14:00-18:00)至2021年11月26日(9:00-12:00;14:00-18:00)。报名地点: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507室(屏山县屏山镇同心街4号)。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考者应选择完全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3.填写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2021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

4.资格审查。报考者持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年度考核结果必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鲜章的年度考核结果确认备案表复印件)和报考承诺书到报名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

1.考试为结构化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凭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各岗位考调名额与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1.5(不足1人的按照1人计算)。未达到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本次考调计划。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

根据考调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连续工龄由长到短、学历层次由高到低及年龄由大到小确定体检人选(岗位表中有其他条件规定的,按规定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屏山镇人民政府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五)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拟调人员名单在本次考调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如有投诉或举报者,应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公示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屏山镇可根据空缺名额,经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在公示结束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动人员必须在拟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同意调动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调动,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由镇纪委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31-5728135

五、本公告由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六、相关咨询电话及信息公布网站

公告及政策的咨询电话: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0831-5728001

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调动等,责任自负。

七、温馨提示

本次公开考调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需调整考试日程的,将提前在相关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特别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全程科学做好自我防护!

 

附件:

1.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2021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2021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

3.报考承诺书

附件下载

 


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1

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2021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员岗位表

序号

考调单位

岗位

考调人数

考调对象
及范围

考调比例

学历(学位)

年龄条件

职称职业资格

其他条件

考调方式

约定事项

1

屏山县屏山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动物检疫检验员(专技十二级及以下)

5

2020年屏山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前原乡(镇)畜牧水产站在编在职事业人员

1:1.5

专科及以上

不限

畜牧师、兽医师助理级及以上资格

持有官方兽医证

结构化面试

 

2

屏山县屏山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工作员(专技十二级及以下)

6

面向屏山县内外

1:1.5

专科及以上

40周岁及以下

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林业助理工程师、水土保持助理工程师、农田水利工程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结构化面试

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3

屏山县屏山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工作员(工勤技能四级及以下)

1

面向屏山县内

1:1.5

专科及以上

46周岁及以下

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资格

结构化面试

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4

屏山县屏山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工作员(管理九级及以下)

3

面向宜宾市范围内在编人员

1:1.5

专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结构化面试

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主要从事征地拆迁工作。

来源: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3/22301_1.html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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