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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面向东兴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1-11-25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内江市东兴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内江市东兴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东兴区范围内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并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守法遵纪,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3.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内江市东兴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胜任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的或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务(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纪律、司法审查,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开选调相关信息(http://www.njpta.org.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现场报名地点:内江市东兴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东兴区中兴路30号国贸大厦二楼)。
 
4.报名所需资料:
 
①内江市东兴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
 
④近期免冠两寸彩照1张;
 
⑤由工作单位签字、盖章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专业技术评审表和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和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证明。
 
(三)资格审查
 
由内江市东兴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居保中心”)对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选调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四)选调方式
 
选调工作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选调工作在东兴区委组织部、东兴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区居保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总分100分,考试结束后按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名单,得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1.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内江市东兴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如达不到该开考条件的,取消该选调岗位。
 
2.考试时间、地点:由区居保中心办公室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
 
由区居保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考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考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时间、地点:由区居保中心办公室另行电话通知。
 
(六)考察
 
由区居保中心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考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后,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考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依据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须借用三个月及以上),借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报批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专业技术职称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二)此次选调工作由区居保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区纪委监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加强监督,确保选调工作有序开展。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规定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关事宜由区居保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249380
 
监督举报电话:0832-2248457
 
附件:1.内江市东兴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点击下载)
 
2.内江市东兴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内江市东兴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25日
 
来源:http://njpta.e21cn.com/newsDetail/11903.html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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