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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叙州区南岸街道招聘城镇社区综合网格员公告(3月1日-3日报名)

2022-03-02来源:本站采编

为全面推进“全科网格”治理工作,提高城镇社区精细化精准化服务水平,根据全区“全科网格”治理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补充招聘缺额城镇社区综合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人数
本次补充招聘缺额城镇社区综合网格员共8名(具体职位见附件)。
02工作职责
1.基础信息采集;2.问题隐患排查;3.不稳定因素发现;4.突发事件上报;5.特殊人群走访服务;6.矛盾纠纷排查;7.政策法规宣传;8.民生服务。
03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在叙州区并为应聘社区常住居民(须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在该社区的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半年以上租房合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明等其中一项)。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截止1977年2月15日)。
2.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热爱基层群众工作。
4.具有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和智能手机。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所报职位的其它相关条件。
(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类公开招聘招考中因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在编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04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3月3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南岸街道社会治理办。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填写《宜宾市叙州区公开招聘社区综合网格员登记表》的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社区常住居民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及电子版。
4.资格审查:
(1)初审,由街道指定专人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考生提交报名表时一并审核,扫描全套报名资料并收取复印件,原件退回考生)。
(2)复核,街道于3月4日前将初审合格的考生资料(扫描后按一人一档进行归类和考生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汇总上报至区委政法委。
(3)准考证发放,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3月10日到街道社会治理办领取准考证。
5.报考要求:同一岗位通过复核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名额应达到2:1比例,未达到相应比例的,通过会商和与报考人沟通进行调剂,调剂后任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
(二)考试
考试时间:2022年3月11日上午9:30。
1.笔试:
(1)考试试题由街道统一命制。
(2)考试科目及内容。考试科目为一科,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社会工作实务》、法律常识。
(3)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于上午9:30前进入考场(9:45后一律不再进入考场),两证不全或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笔试。
2.体检:
按笔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体检由南岸街道组织(费用由报考人自理),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考生对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南岸街道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应到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3.政审:政审由街道、社区、辖区派出所共同负责。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05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根据公示结果,由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审核确认拟聘用人选,街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一年一聘,由社区统筹分配工作)。同时,推选为居民小组候选人,按法定程序参加选举。
(二)待遇。社区综合网格员上岗后,工资按月发放,综合网格员总报酬为1850元/月,其中基本报酬为1650元/月,绩效报酬为200元/月。居民小组长总报酬为700元/月,其中基本报酬为500元/月,绩效报酬为200元/月。并由南岸街道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管理。社区综合网格员由区委政法委、网格所属街道共同负责日常管理、使用、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聘。
06特别提醒
(一)因考生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等事项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岸街道社会治理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8756012。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MpP9h9ZWgBf0c5H78IQ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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