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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返乡优秀人才的补充公告

2022-03-03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做好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古蔺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古蔺县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人才引进工作,按照2022年1月27日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川南人才网”发布的《关于发布<2022年度泸州市返乡优秀人才岗位需求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人才引进的公开考核招聘事项作补充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古蔺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拟占编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古蔺县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中心(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拟占编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详见《公告》附件1中的目录岗位。

二、引进原则、对象及条件

本次引才原则及对象应当符合《公告》中明确的原则、引才范围、资格条件和目录岗位要求,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三、引进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15日18:00止。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一是按照泸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zsrsks.com/)、川南人才网(http://www.rc168.com/)等网站公布的《公告》所明确招聘单位相关要求和联系方式,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593391466@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编码);二是参与了2月13日“2022年度泸州市返乡优秀人才线上招聘会”并在线投递简历者视同为已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要求

详见《公告》明确所需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资料,招聘单位对照引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逐一电话或邮件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情况(未收到初审结果通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22年3月4日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

2.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公告》明确报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1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3月10日(14:30-16:00),地点:古蔺县双创中心9楼住建局办公室(古蔺县蔺阳大道126号),联系人及电话:胡力、0830-7222277 。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要求:

(1)报名登记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并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2)1寸免冠证件照2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温馨提示: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或者就业推荐表等;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手续(模板参看附件2),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报名人员无法到现场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他人进行资格确认,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现场资格审查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应聘人员需提供 48 小时内四川省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下同),现场资格确认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有境外旅居史、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应聘人员,现场资格确认当天需提供解除14天集中隔离时和解除7天居家隔离检测时的双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解除隔离证明。如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新增本土感染者)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直辖市所在区县其他街道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本人在资格审查开始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现场资格确认当天应聘人员进入招聘单位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古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组织考核

1.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核。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2022年3月11日,面试地点:古蔺县双创中心会议中心3楼(古蔺县蔺阳大道126号)。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详见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政审考察和聘用人员。

考核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应聘人员需提供 48 小时内四川省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现场资格确认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有境外旅居史、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应聘人员,现场资格确认当天需提供解除14天集中隔离时和解除7天居家隔离检测时的双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解除隔离证明。如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新增本土感染者)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直辖市所在区县其他街道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本人在资格审查开始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现场资格确认当天应聘人员进入招聘单位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古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

详见《公告》明确的相关内容。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现就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入场时,考生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四川省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下同)。

(四)所有考生需提供本人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开始前48小时内四川省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如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含新增本土感染者)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直辖市所在区县其他街道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参考。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五)凡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考生,不得参考:

1.现场资格审查或面试前21天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

2.现场资格审查或面试前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区县(直辖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或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需隔离管理区域旅居史的;

3.现场资格审查或面试前14天有来自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接触史的;

4.现场资格审查或面试前14天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接触史的;

5.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6.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尚未结束相应的隔离观察和健康管理的;

7.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嗅觉或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未排除新冠感染可能的;

8.现场资格审查或面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

(六)考生自备口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点或面试考点后,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参加资格审查、面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审查、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在现场资格审查点、面试考点内逗留、聚集。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点、面试候考室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现场资格审查、面试条件的考生,转移到备用资格审查室、备用候考室,继续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资格审查、面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七)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点或考点考场应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肘遮挡口鼻,使用过的口罩等防护用品须投入指定的废弃口罩垃圾桶。

(八)考生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点时应签署《古蔺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返乡优秀人才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期间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终止面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疫情防控要求内容将按照疫情变化形势和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适时作出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适时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公告。

五、纪律与监督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引才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和相关成绩。在考核、体检、考察、档案审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蒙哄过关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签约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本公告由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7222277

监督举报电话:0830-7211997

附件:1.2022年泸州市返乡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2.同意报考函.doc

 

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3日

来源: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content_71962?SessionVerify=c64208ea-5e65-40cf-8364-6a5eb271ff5e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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