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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泸定县招聘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员后备人员50人公告(5月23日-25日报名)

2022-05-11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形势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公开面向甘孜州境内招聘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员后备人员50名,按照县森林草原专业防灭火大队职位缺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员后备人员50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员后备人员招录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以毕业证为据);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男性(即1987年5月20日以后至2004年5月20日以前出生的人员);
5.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退役消防救援人员、原森林草原专业防灭火大队队员优先招录;
6.2022年5月20日前户籍在甘孜州境内的;
7.其他要求:着制式体能训练服裸露部位文身长径超过3cm的,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不合格。文身不得为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入库: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8.本人及家庭成员参与、支持、资助涉藏等民族分裂活动的。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于聘用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5月25日。
(二)报名地点: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三楼防火股(成武路175号)。
报名需提供资料:
1.《泸定县公开招录森林草原防灭火队员后备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
3.退役军人、退役消防救援人员需提供军人退役证、退役消防救援证及复印件三份。
4.本人1寸免冠照4张(蓝底照片)。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县林草局工作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应聘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员后备人员的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试: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采用合格制,凡其中任何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
1.体能测试时间:2022年 5月28日。
2.体能测试地点:泸定县初中部(沙坝)。
3.体能测试项目:俯卧撑、1000米中长跑。
4.体能测试标准:俯卧撑1分钟内30次完成即合格;1000米跑4′50″内完成即合格。
(二)面试:体能测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不能使用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则。符合优先招录条件的人员在面试总成绩上加2分。
 
1.面试时间:2022年 5月31日。
2.面试地点: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三楼(成武路175号)。
五、成绩排序
(一)按照面试成绩进行从高到低分依次排名;县森林草原专业防灭火大队职位出现空缺时,报县政府同意后,由高到低分依次录用。每位入选“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员后备人员库”的人员有2次选择机会,第一次通知录用时因个人原因放弃的,在下一次录用时优先通知,再次放弃的移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员后备人员库”。
(二)拟入选“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员后备人员库”的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入选名单报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备案。
六、体检、政审及公示
(一)体检。按县森林草原专业防灭火大队职位缺额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招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本人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移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员后备人员库”。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政审。政审在正式聘用前进行,在政审中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政审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移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员后备人员库”。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并经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
(三)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完善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和政审合格人员,由县林草局和拟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发放聘用通知。
被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可按“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员后备人员库”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经体检、政审合格依次递补。
八、森林草原专业防灭火队员待遇
森林草原专业防灭火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后实行集中驻训,封闭式半军事化管理;聘用时间为一年一聘。聘用森林草原专业防灭火队员工资待遇按3900元/月的标准执行+工龄工资。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办理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聘用人员个人和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各自缴费义务。
九、组织实施
森林草原专业防灭火队员的招考聘用,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具体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监督。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聘用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一、疫情防控相关事宜
考生参加报名、体能测试、面试等环节,均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觉遵守现场秩序,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口罩,进出场地时要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如出台疫情防控新要求,按照新要求执行。若因隐瞒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二、其他
此次考试成绩由县林业和草原局按报考职位进行归档保存。
本公告由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
泸定县纪委派驻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纪检组18783696814
政策咨询电话:
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0836)3123004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mz2NdeNKUMkoiXVVNWj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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