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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自流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用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2022-09-20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升自流井区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形象,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编外聘用人员3名。现将招用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用岗位及数量
 
自贡市自流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因工作需要招用编外聘用人员(城市管理协助执法岗位)3名。
 
二、招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城市管理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乐于奉献、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18-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9月19日)。
 
3.学历: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纹身。
 
5.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口齿清楚,听力正常。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行政拘留处罚的;
 
(2)有重大民事纠纷未完结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7)在校读书的学生。
 
7.退伍军人、持有C1驾照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自流井区同兴路84号五楼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报名人员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以上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张;其他相关资格证明;填写报名登记表、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招用资格。
 
(三)考试
 
按照“公开考试、择优招用”的原则,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100分。组成5人面试小组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予招用。
 
面试时间:电话通知
 
面试地点:自流井区综合执法局6楼会议室
 
(四)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用职位及名额,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体检费按体检医院收取为准,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政审考察
 
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同时对其主要家庭成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被考察对象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报考人员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根据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招用人员,由自流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四、签订劳动合同
 
经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招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要求进行为期1个月的试用,进行工作培训,对试用期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招用人员的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后,统一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法定保险;工资待遇参照现有自流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
 
六、疫情防控要求
 
现场报名和参加面试均需要遵守市、区和我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
 
(一)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来(返)自贡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来(返)自贡的考生,需提供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参加首场考试前三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有本土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返)自贡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接者的考生,在结束隔离观察后才可以参加考试,并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请考生自觉佩戴口罩,扫健康码,扫行程码和测量体温。
 
(六)凡有以下几种情况的考生,不得参考:
 
1.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2.四川天府健康通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3.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4.考试前22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6.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含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
 
七、其他
 
(一)本公告由自流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留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自流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813-2103612,0813-2102396  
 
 
 
 
自贡市自流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9月19日 
 
 
来源:http://www.zgrsks.com.cn/newsDetail/13532.html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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