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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前锋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告

2022-11-09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选聘广安市前锋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职位共7名,具体详见附件1。

二、选聘条件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原则性强,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战略谋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建设能力、改革创新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条件详见附件1。相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聘范围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5.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6.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被辞退不满5年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18:00(以邮箱发送时间为准)。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类职位。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1310380609@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职位名称+姓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广安市前锋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需完整填写);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4.近期1寸免冠彩照(蓝底);

5.任职、职称等文件、材料;

以上资料若无法提供原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证明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选聘期间保持通畅。

(四)资格审查:按选聘要求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确定为笔试人选,对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须在笔试前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审。

本次公开选聘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聘任)资格。

四、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6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党纪党规、企业管理、人文历史和公文写作等综合知识。

五、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岗位胜任能力等。原则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某一职位成绩并列第二名,则一并进入体检环节。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该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七、考察

体检结果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若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但自动放弃考察的,递补1次。

八、双向选择

结合国企工作需要、岗位特点、应聘人员情况、面试、考察等情况,与应聘人员进行双向选择。对不符合国企需要和岗位特点的应聘人员,聘用单位不予聘任;应聘人员对拟聘任职位不满意的,也可选择放弃选聘。

九、聘任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双向选择等情况,提出选聘建议人选,经审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影响聘任问题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十、试用与任职

对聘任人员实行职务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聘任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职务的,正式任职,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

(一)聘任人员薪酬按照《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前锋区关于深化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收入构成,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享受公司对应职位的相关福利待遇。

(二)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广安市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资料,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一经聘任,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相应关系,如与原单位涉及劳资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任资格。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参加聘任的,聘任前须辞去公职身份,聘任后不再保留原机关和事业单位身份和待遇。

(五)本次公开选聘相关信息均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f.gov.cn)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

(六)本次公开选聘相关事宜由广安市前锋区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广安市前锋区财政局(国资办)13908280666

监督电话:广安市前锋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18908289211

附件:1.广安市前锋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聘岗位及名额表(点击下载)

            2.广安市前锋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3. 承诺书(点击下载)

 

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组织部

广安市前锋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

来源:http://www.qf.gov.cn/qfqrmzf/c100381/2022-11/09/content_7ab8aa21e2ea4fb88a6aa60b6c0c16f8.shtml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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